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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一“典”|办完健身卡发现怀孕了健身房不退款遭起诉

2024-07-04 1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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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学一“典”|办完健身卡发现怀孕了健身房不退款遭起诉陈女士是乌鲁木齐一家企业的白领,平时喜欢健身锻炼。2023年4月,陈女士与某健身中心就减脂健身课程进行了协商Kaiyun最新,双方约定每节课200元,按次收费。

  随后,陈女士按照约定支付了课程费用31000元。但上了几节课后,陈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遂告知健身中心,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

  陈女士买课程时,并没有与健身中心签订书面合同。健身中心认为,陈女士购买的是优惠套餐,双方口头约定“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健身的”不予退款。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认为,服务合同具有协作性及人身专属性,在接受服务一方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的情形下,提供服务一方无法继续完成服务并强迫接受服务者接受服务,服务合同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此时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王某表示,该健身中心与陈女士在办理健身卡时口头约定了“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能继续健身,健身中心不予退款”的条款,陈女士已经享受了优惠服务,将来等陈女士身体条件允许了还可以继续锻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一经付款,概不退款’这样的条款,明显是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应属于无效条款。”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王某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的课程费用。

  21197982多学一“典”|办完健身卡发现怀孕了,健身房不退款遭起诉3465法治新闻新闻稿202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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