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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官方网站男子捡到戒指随手丢掉被判赔八千多元网友:你不捡就没事

2024-04-11 05: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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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yun官方网站男子捡到戒指随手丢掉被判赔八千多元网友:你不捡就没事江苏盐城,小伙蔡某一天在健身房锻炼,期间他发现置物架上有一枚戒指。他顺手拿起来看了看,自认为不值钱是别人丢在这的,就又顺手给扔进了垃圾桶。

  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枚戒指其实是真的,而且价值不菲,足足8350元。而这枚戒指的施主,是李女士。

  据李女士称,当天她到健身房锻炼,走的时候不慎将戒指遗落在置物架上,直到第四天后她才想起来,便立马跑到健身房去寻找;然而Kaiyun官网,戒指早已经不知所踪。

  当他得知戒指是真的,价值八千多元后,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并坚称自己随手丢掉了,实在是找不回来了。

  那既然如此,李女士要蔡先生原价赔偿她的戒指。蔡先生当然不愿意:我又不是偷你的,凭什么原价赔偿?

  因为这是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李女士提交了当初的购物小票、交易记录以及视频监控等证据,可以证明她的戒指价值8350元,并且是被蔡先生拿走的。

  《民法典》第314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里的妥善保管,也是法定义务,《民法典》第316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蔡先生既然把戒指给捡起来了,就应该妥善处理,在自己搞不清楚拾得物的价值时,更应该慎重,或者选择直接交给相关部门,而不能那么草率,随手丢掉。

  法院认为,此事件中,戒指出现在置物架上,按照常人的认知推断,虽然有他人主动丢弃的可能,但也极有可能是别人遗忘或者遗落的。蔡先生完全可以把戒指交给健身房或者不予处置,等待主人将其寻回。

  但蔡先生却将其拿走并丢弃,损害了李女士的权利。蔡先生的行为符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灭失”的情形,因此蔡先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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