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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官方网站官方解答!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问题解答汇总快看!为加深考生对自学考试的了解和认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整理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问题。小编按照问题类型进行了分类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于1981年开始试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
我国的高等教育有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考生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即自主选择专业进行个人自学或参加社会助学,然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毕业论文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本科层次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国家认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真才实学得到了国内各行各业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已经得到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每年有很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出国继续深造或工作。考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阅中国签定的国家(地区)间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协议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我省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监所管理、护理等专业),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专升本专业的,必须在申请毕业前,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培养目标参照开设相同专业的一般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高校的培养目标来确定,课程考试标准与同层次同专业普通高等高校或高等职业高校相同课程的要求大致相当。专升本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专科专业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共计68个,专业代码以A、B、H开头的专业,其中A表示专科,B表示专升本,H包括面向社会的专科和专升本两种类型(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另一种是面向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共计124个,专业代码以Y、Z、W开头的专业,其中Y表示专升本,Z表示专科,W包括面向高校开考的专科和专升本两种类型(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专业并决定学习方式。
完全自学的考生选择专业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除监所管理、护理等个别专业有特殊报考要求外,其余专业均面向全体社会考生开考。社会考生需自行购买教材和大纲,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每年4月、10月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表参加考试,考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专业代码A、B、H开头)应选择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注册并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籍管理。
应用型专业由省招考委批准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的高等高校向自考生开设的,参加应用型专业学习的考生需向助学高校交纳助学费,由助学高校向考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考生报考面向高校开考的专业(专业代码Y、Z、W开头)应选择拟报考高校自考办报名注册并由高校自考办负责考籍管理。目前我省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等。助学的方式有:业余助学班、网络助学、提供多媒体辅导资料等。
从2018年起,我省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工作。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后与《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一致。目前,专业课程设置仍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可以继续报考未考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实行动态管理,省招考委每年会根据社会需求和四川自考实际开考新专业,也会停考一些社会需求不旺的原有专业。为妥善处理停考专业的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针对不同停考专业采取不同的政策:部分专业停考后可转入相近的其他专业,原专业合格课程成绩有效,转入专业剩余课程考试均合格后,则可办理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我省部分专业停考但全国考委尚未停发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在其他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中选择相同课程考试或选择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替代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转入原停考专业,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具体政策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有关专业停考文件。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若其注册专业不是拟毕业专业,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专业更换,以便考生查询考籍和办理业务。
更换专业申请由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更换,更换后即时生效。
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行课程管理模式,未及时更换专业的考生,不影响其在报考期间报考非注册专业的课程,也不影响其申请非注册专业毕业。
(1)社会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当次《自学考试通告》)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注册地是指考生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新生注册并完成注册信息审核手续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考籍管理工作按考生类别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自考办分别负责。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每年分别在4月、10月各举行一次考试。每次考试共2天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一般情况下,公共课每年安排两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每次报考工作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当次《自学考试通告》,告知考生报考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次《自学考试通告》,以便顺利完成报考。自学考试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次考试前一个半月进行。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当次《自学考试通告》中,可以查询到全省21个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查询电话及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并按“高分覆盖低分”原则进行成绩归档。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已经办理毕业证书或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表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一般在当次考试前3个月会公布相应的《考试课表》。《考试课表》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第二部分为当次考试使用的教材版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
自学考试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为维护知识产权,保障考生所学知识的权威性和准确性,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自考教材。
如果考生忘记自己修改后的密码,可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短信验证方式找回密码,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申请重置密码。
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如有误,应及时与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联系。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内,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次考试的座位信息并仔细阅读《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下载打印准考证。
自考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信息(其中2002下半年至2005年的学历信息未采集照片信息);2002年上半年及以前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注册的考生,须登录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
27.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其学历信息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却发现个人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首先需提醒考生特别注意:在申请毕业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确保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一致。
若毕业生的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后,发现个人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前,个人信息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后未及时更正考籍者,须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到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逐级报教育部审批;
(2)属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个人信息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者,原毕业证书信息将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每年4月和8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
考生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并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按照主考学校的相关安排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仅针对专升本专业考生。
毕业论文答辩报考资格:考生所报考专业下的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已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答辩)费用由主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生可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当次自学考试统考结束后,考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查询,具体事宜可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考籍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省际转考、课程免试、毕业证书等业务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考籍基本信息主要是指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照片信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若本人上述某项信息有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发生变更,可按有关程序申请考籍更改。但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2013年实行网报后建立的考生考籍档案,原则上不予更改。
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每年2月和8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
考生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办理结果,届时考生可在系统中进行查询。
38.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申请前置学历审核时,若前置学历信息与考籍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在学信网上注册错误,考生须先通过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
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证时间后,通过公安机关合法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前置学历审核申请时,系统无法自行通过,考生须上传清晰完整的变更证明材料供人工线.《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遗失或损毁如何处理?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原件遗失或损毁不能补办。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可作为毕业生学籍档案的补充证明材料。
课程顶替是指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因关停并转,将停考课程或调整课程根据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替代为指定的其他课程。
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将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关课程,按照规定的课程顶替关系进行替代,申请成功后即时生效。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规定,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3)非学历证书:指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并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实的证书,包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笔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NCRE)。
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每年2月和8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办理结果,届时考生可在系统中进行查询。
省际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每年1月和7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
需要将考籍从四川省转出至其他省(区、市)的考生,应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材料,经逐级审核后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办理结果,届时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
需要将考籍从其他省(区、市)转入至四川省的考生,考生,应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转入确认材料。转入条件和转入确认材料均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查询考籍,查询到转入课程的相关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转入档案将退回至转出省。
51.2016年以前已办理省际转入(以纸质档案的形式从其他省转移至我省)的考生,需要将纸质档案中课程归档至我省考籍中应如何处理?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54.已成功办理省际转出(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的考生,若想在我省继续使用未转出的统考课程怎么办?
考生应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统考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应用型专业考生如果想转到另一高校学习,应先向注册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原注册高校同意并审核办理退学后,才能在转入高校进行新生报名注册。
应用型专业考生如果在高校内想转入另一专业学习,需向高校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由高校自考办负责审批办理Kaiyun官网。
5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若本次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怎么办?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该准考证号下有剩余课程未用于毕业,同时未达到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在每年4月和10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
考生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材料,经逐级审核最终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电子注册后,再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毕业生学历信息一经注册,原则上不予更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学籍表只颁发一次,遗失或损毁不予补发。
(1)同一准考证号下取得拟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
考生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一般在每年4月和10月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同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一同发布此项工作安排的通告,具体时间以当次通告为准。届时考生须按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自考办提交申请。
当次自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或在报考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自考办查询本人考籍情况。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到报考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到高校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在考生端公布。
我省全面实行网上评卷,因此全部的答题均在答题卡上进行。请考生自行准备好黑色字迹签字表和2B铅笔,按规定填写笔迹采集,选择题请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在答题区域内请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查询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的,被委托人还应持有考生本人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证明》(成绩证明附英文注释)。